惠州
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暑假工
首 页 灯饰照明 五金机械 电子电器 商务金融 服装制衣 校园招聘 HR管理 职业指导
现场招聘会
搜索指示图片
当前位置: >> 职业指导 >> 人事政策法规 >> 正文
职工遭遇“软裁员”该怎样维权?
时间: 2012/11/5 11:27:52     来源: 互联网     编辑: 博天人才     点击:14142
[字号: ]

 

       小王入职时与公司约定工作岗位为质检员,一年后公司通知小王担任销售助理。小王拒绝前往新部门报到,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将小王解聘。小王不服提起仲裁申请,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。最终,公司因为没能提供证据证明调岗和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败诉。
 
       维权提示
 
       用人单位处于管理者地位,有调动员工工作的权利,员工处于接受管理的地位,往往很难判断调岗行为是否合理。遇到企业调岗,劳动者如果服从,默不作声,一段时间后将被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;如果不服从调动,一旦企业证明其调动具有充分的合理性,同时能够证明员工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范围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并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。所以劳动者在未有十分把握确定企业调岗非法的情况下,一方面应服从企业的调动决定,另一方面应及时书面提出异议。如单位要求签收调岗通知单,可在签收时注明“不同意调整岗位”字样,如有疑问应及时找有关部门咨询。

 

       法律解析

      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应当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好的。如果单位将劳动者的岗位无故调离,其行为必定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,属违约行为。由于调岗必定带来绩效考核的提高或降低,继而导致劳动者收益的增加或减少,如果劳动者发现调岗有可能损害自己利益,有权利拒绝调岗,法律也将支持劳动者的维权行为。

      用人单位基于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的需要,可以对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。但是调岗应有相应的法律依据。一是双方协商一致调岗,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。二是按照劳动合同事先的约定调岗,但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指向应当明确,如在什么情况下进行何种调动,如果约定的指向不够明确,企业必须承担较重的举证义务,说明调岗具有充分的合理性。三是根据规定调岗,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,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;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;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,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,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。但是上述情形发生的证明责任在于用人单位。


 

我有话说 现在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
暂无评论!
用户名:    验证码:   
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,发言时请遵法守纪注意文明
关于我们 | 求职帮助 | 招聘指南 | 人才派遣 | 联络我们 | 诚聘英才 | 友情链接 | 图站地图
全国客服电话: 0760-22236300 / 0760-22553303 业务电话:0760-22180333 总部地址: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东路1号1310房第2卡
法律顾问:广东香山律师事务所 刘叠律师  中文网址:博天   求职 招聘 博天人才网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粤B2-20110123号 粤ICP备05055544号